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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 | 福建不断拓展林票功能:让“票”激活万重山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8:05:00    

核心提示

手中有票,不用上山劳作,也能获得稳健收益;小小一张票,可以贷来真金白银……近年来,林票、绿票、生态票等各种“票”已成为福建林农眼中的最新“时尚单品”。

这些票虽然名称与形式不尽相同,但都属于林业收益权凭证,有着共同的底层逻辑:在合作经营的基础上,通过折资量化,将林业资源转化成证券化的票据资产。它被认为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能够有效破解“单家独户怎么办”“钱从哪里来”等林业发展难题。有了它,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

小小一张票,有怎样神奇的魔力?本期深读为你解码。

一张票聚合万千林农

靠自己,或许可以种好一棵树,但未必能够种好一片林。这是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上里村林农卢盛垅的切身感受。

“种树,挖个坑、填上土,就能坐等成材吗?”卢盛垅说,他种树的方法原始、粗放,植苗后,前三年除草,之后就看天吃饭。这样的杉木林,到主伐时每亩出材量只有六七立方米。当地省属国有林场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因科学管护、集约化管理,出材量是独户经营的2倍以上。

卢盛垅也想效仿。但,一是没技术缺资金;二是他家里只分到了3亩林地,形不成规模效应,投入产出比不高。这碎片化的林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放眼沙县,当地小吃业发达,全区每年外出经营小吃的人数近2.5万人,约占农村人口总数的34%和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5%。部分山林因此失管。

沙县的困扰,正是林改新题。

21世纪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福建发端,走向全国。这场“从山下到山上的改革”,以分山到户破题,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从此,靠山吃山的林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珍视自家山林。但随着时代变迁,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其中,“单家独户怎么办”难题尤为棘手,因为随着农村劳动力成本上涨,独户经营的局限性日益凸显,适度规模化经营是必由之路。

推动林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有很多方式,沙县鼓励场村合作。

“一方是国有林场,有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另一方是村集体,有资源条件。”谢汝根曾在三明多个国有林场担任场长,是场村合作最早实践者。他说,双方合作经营,最后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但场村合作,不是人人都欢迎。

“村集体和国有林场合作经营的这片林子,我知道自己有份,但是到底值多少钱、利润什么时候才能分到手,心里没有数啊。”卢盛垅说,更何况,林业投资变现难问题依然存在,“只有等到十几二十年后,林木采伐了,才能拿到实实在在的收益”。

有感于此,沙县在场村合作的基础上,借鉴资本市场的经验,提出了发行林票的构想。林票可以类比为股票,是一种未来收益权凭证。

以官庄林场在夏茂镇梨树村发行的首批林票为例,村里有一片643亩的杉木幼林,评估后确定现有价值130万元。2019年,村里将这片林子委托给官庄林场经营,按照约定,林场占股15%,村集体占股85%。官庄林场将这85%权益量化成林票,其中30%归村集体、70%归村民。每个村民可以领到面值400元的林票。

官庄林场承诺,到主伐时,每亩保底出材量13立方米。要知道,上一轮采伐时,这片林子的亩均出材量才5立方米。按照林票发行时的行情,届时村民手中的400元林票,至少将升值到2000元。

不过,林票持有人不一定要等那么久。这张票被赋予了更多功能,具备金融属性。比如,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流转,也就是说,林农不用等到林木成材,随时都可以变现。林票还可以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一张票带来真金白银

在场村合作中,国有林场通常扮演着直接出资人的角色。但现状是:相当一部分国有林场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有些甚至入不敷出。经营好自有林地尚且举步维艰,遑论合作经营、联农带农。

解决之策是引导多元资本参与林业投资。这也是深化林改面临的另一个难题:钱从哪里来?林票在制度设计上,为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提供了新的入口。

去年,武平县万安镇贤溪村林农池志昌,找到了武平县天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经理钟天明,有意转让自家一片691亩的山场。由于木材行情日渐低迷,山场上一轮采伐后,池志昌迟迟未造新林,就索性将山场转给国有林场。

拿下这片采伐迹地后,天源林场计划营造杉木林。经过测算,造林总成本要181万元,包括山场收储价款、造育林投资、保险费、林地使用费等。一时间要拿出这么多钱,天源林场也犯难。过去的做法,是向银行借贷。但这一次,钟天明选择通过发行林票融资。

融资目标是181万元。社会公众可通过认购一定面值的林票,参与投资。天源林场则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经营管理费,获得收入。每年,天源林场按照林票面值的5%,向林票持有人预分红。到了林木采伐时,卖木材的总收入扣除预分红、投资成本、经营管理费和相应税费后,算出净利润,再按照股比分红。如果项目出现经营亏损,天源林场则需兜底。

这种模式,正是武平主推的股金型林票。顾名思义,它强调资金入股,而非资源入股。

去年6月,基于这691亩山场的武平1号林票发行。池志昌作为原林权所有者,优先参与了投资,认购了面值20万元的林票。

“过去,社会资本参与林业投资,需要直接参与林业经营管理,而林业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无形中抬高了投资门槛。”钟天明说,股金型林票有效畅通了社会资本进山入林的渠道,降低了投资门槛,同时也是更为稳健的投资方式。“由于需要承担兜底责任,国有林场被倒逼着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林业增产增效,林票增资增益。”

实际上,引资入林本就是林票的应有之义,它为林业投融资开辟新路径。同时,各地也在不断优化林票产品设计,进一步畅通引资渠道。

3月25日,三明市三元区城东林场利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购得4张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总面值1951万元,总成交价2007万元,溢价率2.8%。

所谓的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是三明推出的林票升级版,当地习惯称为“林票2.0”。

“最初的林票属于非标准化金融产品,虽然具备交易流转功能,但本身的局限性,导致流通性差、交易难,一般只限于村集体内部交易。”三明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谢锦斌说,“林票2.0”则依托标准的开发流程与多重权威背书,变身电子化资产凭证。作为标准化的金融产品,“林票2.0”可从场外转向场内,在产权交易所畅通流转,吸引更多资本的目光。

此次城东林场买票所用的资金,源自当地建设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所获批的地方专项债。2023年“林票2.0”上市以来,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已累计完成9宗交易,总成交额近3000万元,参与交易的既有社会资本,也有地方专项债。此外,三明还完成了2宗“林票2.0”质押融资,融资金额848.8万元。

眼下,当地还计划推动金融、资产管理等机构,通过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认购“林票2.0”,引导更多资本类型参与投资林票。

一张票创造更多想象

林票制度层面与时俱进的创新,不断扫清资本进山入林的障碍。但想象中的投资盛况并未如期出现。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在有的地方,林票发行后市场流动性差,交易量少,溢价程度有限。换言之,社会投资林业热情有待提高。

在业者看来,林票的核心价值不在于票面,而在其锚定的林业资源资产。如果林业发展本身具有足够的吸引力,自然不缺投资者。

目前,各地发行的林票,大多以林木资源为标的物,其增值空间取决于木材行情。近年来,国内木材行情持续低迷。以福建主产的杉木材为例,最近5年收购价大幅下跌,每立方米收购价从上千元下跌至目前的七八百元,许多人工商品林经营者艰难保本。对未来缺少信心与正向预期,投资积极性自然不足。

“与其说要如何增强林票流通性,不如说要如何推动传统林业转型升级,通过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林业经营效益,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全程参与林票开发过程的三明市林业局原副局长潘子凡说。

永春县林业局局长林荣福持相同观点。当地的思路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减少对杉木等针叶纯林的依赖,通过对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培育珍稀大径材、套种珍贵阔叶树等方式,生产出附加值更高的多元化林木产品;另一方面,跳出林木看林业,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森林旅游等多元业态,实现林木资源非木质化利用,有效延伸林业产业链,拓展林业发展空间。

当地林票开发思路,集中体现了这些林业产业发展新理念。永春于去年推出了具有本土特色的绿票。绿票分林地林木合作经营类、林下经济类、林业碳汇类等3种类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数林下经济类绿票。

近年来,永春县决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出了林药、林菌、林蜂等十大模式。林下经济要想实现集约化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不可少。整地、修路、建设水肥设施等,每亩光前期投入就要几万元,不少有意从事林下经济的经营者因此心存顾虑。永春的策略是,借鉴工业领域“三通一平”的招商引资策略,提升林下空间基础条件,吸引投资者。

林下空间哪里来?谁来提升林下空间?林下经济类绿票,应运而生。和常见的林票一样,此类绿票也基于合作经营生成,只不过,它的标的物是林下空间。

去年,永春县湖洋镇办林场——六八林场拿出130亩阔叶林的林下空间,与县国企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双方约定,林场提供林下空间经营权,占股30%;永绿公司负责完善林下空间基础配套设施,占股70%。改造提升后的林下空间,租赁流转给市场经营主体,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由此产生的租金收益,便是双方合作经营的收益,按各自所占股比分配。收益权制发成同样具有交易、流转、质押等权能的绿票。永绿公司通过每年预分红等方式予以兜底。

这张绿票激活了广阔的林下空间资源。眼下,当地正致力于培育引进林下产品加工企业、搭建林下产品电商平台,全产业链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推动林下空间价值的提升,绿票将成为优质投资产品。未来,永春绿票将改革成“福林票”,并与花卉产业、养蜂业等林业产业深度结合。

多元化经营模式将拓展林票的更多功能,激活林业发展潜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投资林票,真正激活万重山。

延伸阅读

我省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

这些票,今后统称“福林票”

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宋家健

林票、地票、生态票、绿票、竹票……我省这些形式各样的“票”,将有统一规范的名称——“福林票”。

近日,省林业局、省委金融办、人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泛吸纳全省各地经验,进一步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

以林票为代表的林业票证,是我省各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破题创新之举。

2019年,三明市创新合作经营方式,在全国率先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在合作经营基础上,量化权益,生成预期收益权凭证,并赋予其交易、流转、变现、质押等权能。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鼓励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

在此背景下,全省各地相继探索制发林业预期收益权凭证。这些票证名称与样式不尽相同,背后标的物、参与对象、交易模式、利益分配方式等也各有特色,体现了基层首创精神。但各自为政也可能引发规范不足等问题。为此,我省四部门联合发文,从制发、管理、交易、功能拓展等方面明确了省级规范。

通知提出,我省林业预期收益权凭证将统称为“福林票”,由省林业局设计票样。“福林票”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票面须注明编号、林票类型、持有人、股份数量、经营地点、经营面积、合作单位、发行单位、发行日期等信息,由制发单位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为保证资产安全,通知要求,林票制发主体要建立风险隔离机制,设立林票运行银行专户或专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林票运营安全。明确林票质押期间,未经质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鼓励对林票对应的森林资源进行叠加保险。引导林权收储担保机构为林票质押贷款提供收储担保服务,降低投资风险。

可交易、可流转,是林票的一大特征。为畅通交易渠道,通知提出,依托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等专业交易机构,完善林票产品交易系统、规则等,推动林票规范发布、挂牌和交易。

林票的出现,有效畅通了资本进山入林渠道。通知要求,持续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展林票基本功能。

在鼓励吸引投资方面,加大市场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组建林票相关投资基金,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购买林票等绿色资产, 吸纳更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银行机构积极研究开展林票质押融资业务,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试点和推广林票质押融资免评估模式,支持银行机构将林票票面价值纳入尽职免责依据中。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在明确底线性原则、强调基本规范之余,为各地自主创新留足空间。譬如,通知明确,林票的具体类型可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我们将持续把林票改革作为建设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的重要举措、作为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在规模经营、规范制发、规避风险上下功夫,不断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省林业局改革发展处负责同志说。(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宋家健)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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