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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第2号总林(草)长令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09:29:00    

青海发布第2号总林(草)长令

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4月2日,青海省委书记、省总林(草)长吴晓军,省长、省总林(草)长罗东川共同签发2025年第2号总林(草)长令,要求各级林(草)长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总林(草)长令明确,各级林(草)长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各级党委、政府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各方参与、全域覆盖的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林有人看、草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各级林(草)长要常态化开展巡林巡草与防火检查督导工作,防火期内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等工作。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及时发现整治安全隐患。
要全面提升预警能力,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要立足现有条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空天地人网”感知手段,努力提升火灾监测预警能力。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林草资源现状,加快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森林草原火灾专业化扑救能力。在防火期内,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处置高效。要加强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防火五进”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教和案例警示,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避险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谢梦茹 雷延明

编辑:易娜 责编:谢青玉 监制: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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