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0 16:02:00
国务院食安委近日发布《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鼓励食品从业人员发挥“内部吹哨人”作用,主动参与监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现实中,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利益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和安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消费者、媒体的外部监督,监管部门的专项或不定期检查,难以发现深藏于企业内部的“猫腻”,待到问题曝光,往往“为时已晚”。企业内部人员身处“车间”“后厨”一线,能够“看见”外人看不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吹哨人”制度的引入,正是将这种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一步。实践证明,“内部吹哨人”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具有特殊作用。
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单位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依据隐患大小给予报告人员不同程度的奖励,对报告重大隐患的予以重奖。其核心要义,在于激发企业自我纠偏的自觉,实现风险的源头管控。当一线员工目睹食材过期、违规添加或卫生失序,能通过畅通渠道勇敢发声,有助于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防止问题食品流向百姓餐桌。企业需珍视“吹哨人”的作用,乐见“吹哨人”站出来——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容不得丝毫懈怠,扎紧质量管理的篱笆,是保障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意见》还指出,从业人员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选择向所在单位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风险隐患。如果企业自身治理失灵,“吹哨人”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要让“吹哨人”敢于发声,筑牢坚实的保护屏障至关重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线的举报系统特别提出,通过技术手段严格保护知情人信息。只有通过完善匿名保护制度、建立举报快速核查机制、严惩打击报复行为等硬举措,切实消除“吹哨人”的后顾之忧,才能让制度善意真正落地。
“哨声”为食品安全而鸣,守护食品安全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让每位知情人都能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员,需在企业内部构建举报奖励机制,褒奖“吹哨人”,激励更多人敢于“吹哨”。同时,外部监督依然是捍卫公共利益的重要防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形成合力,监管部门闻“哨”而动、靶向治理,构建“全民参与、全程监督”共治格局,方能织就牢不可破的食品安全防护网,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杨丽 陈子心)
来源:新华日报